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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薛之谦在微博分享电影《飞驰人生2》观后感,文章内附带的3张在电影院拍摄的电影画面,随后被不少网友指责称其作为公众人物带头泄露了电影内容,“薛之谦 盗摄”等相关词条频频登上热搜榜。
2月16日上午,薛之谦发微博,以一首打油诗回应质疑:“祝你慧眼,识图看片,本尊在谢,你在塞脸,习惯示众,罪带笑点,此心光明,亦复何言。”
2月16日晚,在报道屏摄事件时,采用了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的一个观点:“我国法律上没有盗摄这个说法,这应当是侵害著作权的一种通俗的叫法。一个照片或小片段,用于自己欣赏、个人研究、课堂教学,为了评价或评论某个已发表的作品,都是‘合理使用’范围,不构成著作权法中所说的侵害版权的行为。但是,如果将电影中的精彩片段在短视频平台传播,若当事人不许可,权利人不同意,则属于侵权……”随后,薛之谦转发了的报道,言辞间将之当作是对自己行为的一种支持,称:“文字 乃凶器 可传善 可滋恶 流量 是干爹 可换银 可报应”。
另一方面,多位业内人士也在微博上表达了反对屏摄的观点。百老汇电影中心转发了薛之谦微博并发文“文明观影,拒绝屏摄”。电影《年会不能停》导演董润年发文“反对屏摄,屏摄违反版权法”。演员孙阳转发了另一条央视6套栏目中关于“购买电影票,并不等于拥有盗摄影片的权利,观影仍需恪守底线”律师言论的微博,发文呼吁“愿爱神和财神保佑不盗摄不盗录的电影好朋友们”。《逐梦演艺圈》导演毕志飞发文,称要想拍出一部比豆瓣2.2分的《逐梦演艺圈》还低分的电影,“就是拍一个电影《屏摄》,如果能请到薛之谦老师出演,我感觉突破当年的纪录有戏。”讽刺意味拉满。多个电影媒体大V也借由这番热度下场,向公众科普“屏摄”对于影院观影环境和行业的危害。
从本届春节档满网的瘦版贾玲摄屏晒图和薛之谦摄屏风波的后续发展,可以窥见一二。
首先,有很大一部分数量的春节档观众,并不是电影院的常客,而是平时不太进电影院的大众观众。他们对于在影院里看到的震撼之处,就像旅游时看到美好景色一样,本能地想拍摄下来留念。有一些网友将摄屏照片分享出来,并不是带着恶意的。这与在影院中盗摄全片出售获利等情况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在以往春节档,很多影片的片方会公开表示对盗录的枪版重拳出击,但此次薛之谦摄屏风波发酵后,包括《飞驰人生2》在内的春节档各大片方都没有公开发表意见。万达影城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普通观众的屏摄行为,他们通常会走过去口头劝阻劝删,温和地教育。
对于薛之谦的行为算不算盗摄、盗摄行为该如何定性,知识产权领域律师的观点也不一样。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虎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拍照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既然没有明确规定,就不是违法行为。有人说拍照片也是一种“录像”,这种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而且跟法律规定的目的相悖。如前所述,明确规定不得录音录像,是因为电影行业盈利的特殊性,主要依靠票房收入,而且盈利时间非常短,如果对电影录音录像会产生替代品,放到网络上之后,有些观众可能就不去电影院了,对票房产生冲击。“但是,拍照不会产生这样的结果。”赵虎说。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同样认为,根据我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之规定,仅要求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而录音录像是指用录音笔、摄像机等设备将影片全部或部分音像内容连续固定在特定载体上或直接进行远程传输的行为。“很显然,拍照并不能将影片内容进行连续固定,并不属于《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所禁止的情形。”刘凯说。
不过,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伟民则表示,薛之谦的行为明显违反《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李伟民认为,观影者在电影院未经权利人同意或者授权,对正在放映的电影私照的行为属于《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所规定的“录像行为”,多张剧照连在一起就是连续的画面,所以,录像行为当然包含“拍照行为”。
与普通人和法律人士对于此事观点的争论不同,影视相关从业人员普遍“盗摄”行为。
多位影视从业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达了同样的观点:盗摄一种侵权的行为,是对艺人的不尊重,如果把盗摄来的视频用于盈利的话,那就是触犯法律,希望相关部门对盗摄者予以重拳出击,维护好的观影环境和社会环境。“一般盗摄的人分为两种,粉丝过度崇拜或是以追求经济利益、赚取流量为目的,但是作为一个影视工作者来说,我们辛辛苦苦拍摄一部作品,这些人无论是出于何种目的,用非正常方式盗摄,都是不对的。”一名影视从业人员对记者表示。
在2021年春节期间,百余位明星曾共同发起了一项拒绝盗摄的倡议活动。其中包括雷佳音、杨幂、董子健、于和伟、路阳、贾玲、张小斐、沈腾、刘德华、王宝强等影视界人士。他们明确指出,“正在放映的电影并非景点,屏摄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
据南方都市报此前报道,2023年春节档期间,“盗摄”也曾引发热议。《流浪地球2》《熊出没之伴我“熊芯”》《中国乒乓之绝地反击》《满江红》《交换人生》《无名》《深海》7部影片集体发声,呼吁大家联合盗版、严防盗录盗播,严格遵守并自觉维护秩序。
有网友认为,拒绝摄屏是观影的基本要求,公众人物带头盗摄,确有不妥,“既不尊重电影也不尊重观众”。但也有网友表示“大可不必”——虽然薛之谦的行为确实属于“盗摄”,但几张照片根本起不到任何剧透效果,也没用作商业用途,没必要上纲上线。